1)第三百五十四章 放虎归山_明末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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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名大汉旁边站立着一匹特别高大的、剪短了鬃毛和尾巴的骏马,马浑身深灰,带着白色花斑,毛多卷曲,很像龙鳞,是有名的乌龙驹。

  这名大汉高高的个儿,宽肩膀,颧骨隆起,天庭饱满,高鼻梁,深眼窝,浓眉毛,一双炯炯有神的、正在向前边凝视和深思的大眼睛,这种眼睛常常给人一种坚毅、沉着,而又富于智慧的感觉,他就是鼎鼎大名的流寇头子李自成。

  李自成戴着一顶北方农民常戴的白色尖顶旧毡帽,帽尖折了下来。因为此时的天气并不冷,所以他的铁甲外并没有罩着东西,只是披着一件薄薄的灰色长袍。为了在随时会碰到的战斗中脱掉方便,长袍上所有的扣子都松开着,只用一条腰带拦腰束紧。他的背上斜背着一张弓,腰里挂着一柄宝剑和一个朱漆描金的牛皮箭囊,里边插着十来支雕翎利箭。可能在后世人们的眼睛里,这个箭囊的颜色只能引起一种美的想象,却并不知道它还包含着坚决反叛朝廷的政治意义。

  因为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规定,只有皇家所用的器物上可以用朱漆和描金装饰,其余人等一概禁用。洪武二十六年,朱元璋还特别作了严格规定:军官和军士的箭囊都不准朱漆描金,违者处死。然而李自成从他开始造反的那一年起,他就背着这个箭囊。九年来,这个箭囊随着他驰骋数万里。纵横半个大明。饱经战阵,有的地方磨硫了,有的地方带着刀伤和箭痕,而几乎整个箭囊都在年年月月的风吹日晒、雨淋雪飘、尘沙飞击中褪了颜色。

  李自成注目凝神地向南张望,仿佛在等什么人,在南面隔着一些山头十里外隐隐约约的有一些火光,看着这些火光,李自成的眼里不时透出出一丝忧郁。他知道,那是官兵在点火,以防己方趁机突围。这些日子官兵的包围圈越来越紧,自己和手下的兄弟能活动的地盘也越来越小,眼看着再过几日他们来呢活动的地方也没有了。

  就在前几天,他率领老营的兄弟和贺人龙的人马打了一仗。这一仗打下来虽然将这个外号叫“贺疯子”的家伙打退了,但自己的老营也损失了两百多人,这个损失让李自成心疼得直滴血。

  老营的人马可是自己精锐中的精锐,都是跟了自己三年以上的老兄弟,人数从来就没有超过三千人,死伤一个都能让自己心疼不已,这次伤亡了两百多人,足以让他吐血。

  一名年轻的士卒慢慢走到了李自成面前,轻声道:“闯王,夜色已深。您还是先回去歇息吧,您若是信得过小人,小人愿意替您在此等候双喜将军。”

  李自成转过头来爽朗的一笑道:“算了,双喜那孩子冒着被巨大的风险去探听情况,我在这里等等他算得了什么,咱们还是再等等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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